“大国小农”的农业科技创新之路

 新闻中心     |      2023-05-16

  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业人口多,人地矛盾突出,农业企业小而分散,企业科技创新力量薄弱。“大国小农”特征决定了中国需要以新型举国体制,构建中国特色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应构建统分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网络,重塑全产业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效率,提高农业科研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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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科技创新具有不同于工业科技创新的特征,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农业资源禀赋与“大国小农”特征决定了,中国农业科技创新有其特殊性,必须走适合国情的发展之路。

  首先,农业资源禀赋差异决定农业技术模式不同。美国等发达国家农业人口少,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丰富,劳动力成本高,农业科技创新以促进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导向。而且美国等农业发达国家大多以平原为主,生产布局相对集中,能够在资源条件最适合的地区形成优势产区,可以采用相对统一的农业技术方案。

  中国农业人口多,人多地少矛盾突出,农业科技创新更多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为导向。粮食作物在南北方、东西部、平原和山区等均有分布,各地气候、水土、耕作条件差异较大。尤其是中国丘陵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3,为提高土地产出效率,需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种植模式和技术方案。

  其次,产业市场结构差异决定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不同。美国等发达国家农业企业的市场集中度高,跨国农业科技企业已形成寡头竞争格局,实现了高投入、高回报的良性创新发展路径,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主导作用。在种业领域,拜耳作物事业部2019年研发投入超过23亿欧元,科迪华2021研发投入为11.87亿美元,两家企业在生物育种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占全球总量的64%。

  中国农业企业小而分散,企业科技创新力量非常薄弱,农业科技创新仍以大学和科研院所为主。截至2020年,全国共有种子企业3000多家,规模以上农机企业1700多家,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只服务本地市场。以种业为例,在中国累计申请的专利中,大学和科研院所占60%,企业仅占33%。

  此外,农业生产主体差异决定农业技术推广模式不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主体以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场为主。而中国农业生产主体以分散的小农户为主,受知识水平、经营规模、投资能力的制约难以直接自主承接新技术,需要通过中间主体促进新技术采纳应用。中国更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扩大新技术向小农户延伸覆盖,提高新技术的应用效果。

  首先,可通过优化整合,构建统分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网络。推进农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实行国家首席农业科学家制度,加强对农业技术创新前瞻谋划和系统设计,着力攻关基因编辑、核心设备等关键“卡脖子”技术,提前布局智慧农业、合成生物、生物肥料等战略性、前沿性和颠覆性技术。

  其次,要通过强化结点链接,重塑全产业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针对农业研发成功率低、周期长以及外部性强的特征,应加大对农业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和科研项目资助的支持力度。建立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的科研任务立项机制,从企业和农业生产者需求清单中遴选科研项目方向。支持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成立农业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在各细分领域建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以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开展研究。成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

  第三,需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效率。推进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组再造,将各地原有的良种站、植保站、土肥站、作栽站、农机站、兽医站等整合为区域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面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各类农业专业技术服务。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延伸开展综合农事服务,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最后,通过加大投入、改革机制,提高农业科研和教育质量。树立“大农业科技”理念,推动传统农学与新兴技术交叉融合发展,加强交叉学科课程设计和双学位培养机制,培育复合型人才。实行“科研即实践”教育,建立以生产应用实效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价与激励机制。加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鼓励大学开展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完善农民职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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