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3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已开始!

 新闻中心     |      2023-07-15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对产业链的创新驱动效能,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和农业农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6个类别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要坚持以县(区)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四大功能,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

  3.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建设;

  4.园区要有清晰的地域界限和一定的建设规模,园区核心区规模不得小于1000亩(区块不得超过3个),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等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

  6.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要有一批专家工作站和科学测试检测中心,有利于聚集科技型人才;

  7.园区要有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为高素质农民培训提供场所,促进农民科学素养和技术水平提升;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8.园区要有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统筹科技资源,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园区对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支撑作用;

  9.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优先认定。

  1.“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3.具备5人以上的多元化创业导师团队。建立创业导师、技术专家和科技特派员队伍,能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4.具有支持创新创业的基础条件(培训场地、实训基地、生活条件、办公场所);

  6.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和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个以上创客或创业企业入驻,有2个以上成功孵化的案例。

  1.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是高校、院所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建在田间地头的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技术培训、产业示范为一体的综合型科技服务平台,是落实“一县N高校、一县N院所”制度的重要举措,是科技资源向县域转移的有效载体;

  2.具有明确的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是县域外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需具备一定的主导产业相关技术及推广经验;

  3.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有固定的科研实验、办公场所,能够为科研队伍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空间;

  4.具有产业示范基地。立足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具有相应的产业发展基础和科技支撑条件,建有一定规模的产业示范基地;

  5.具有稳定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长期驻站的科研队伍,为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做好技术指导与培训;

  6.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县级人民政府与示范站建设经营单位有资金扶持、土地流转、基础设施投入等配套扶持政策,引导当地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示范站建设,支持产学研合作;

  7.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部门签订长期合作建设运营协议。

  1.镇党委班子重视科技工作,有依靠科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强烈意识,镇政府有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及支持措施;

  4.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不少于1家,镇人均收入高出全县(区)其他镇20%以上;

  5.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不少于2个,有15人以上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1.村委会有清晰的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发展规划,支持科技创新措施明确具体;

  3.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3项,推广率达到70%以上;

  4.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有2个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每年组织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5次;

  5.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不少于3人;

  农业农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条件详见《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网址)。

  1.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由所在县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设区市科技局提出申请,设区市科技局通过初审及筛选后,择优推荐。

  3.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由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设区市科技局择优推荐申报。

  4.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进行线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网址:“)填报数据,填报完成后导出,签字、盖章提交至省科技厅。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先建后批,不分配名额,本年度认定不超过5家;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各设区市科技局每类限推荐1家;星创天地,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推荐不超过1家,其余地市不超过2家,各市要优先推荐未有省级星创天地的县区申报;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限指标。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推荐文件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D616室,电子版(word)材料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