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助推乡村产业转型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新闻中心     |      2023-07-23

  在新一轮信息革命中,数字经济成为各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并重塑着各领域的产业格局。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对乡村产业转型具有推动和引领作用,有效促进了全产业链生产效率、产业结构、产品新市场、主体协同分工等方面的改善。通过发挥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并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环节深度融合,可实现乡村产业转型升级。针对当前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助推乡村产业转型面临的数字基础设施薄弱、数字人才缺乏、数字技术应用不足、农业产业链主体协同分工不足等难点,应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农业全链条数字化人才培育和梯队建设,强化农业全链条数字化集成应用,增强农业全链条数字化转型中的多主体协同效应。

  近年来,在数字技术驱动下,数字经济日益成为各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并重塑着各领域的产业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的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要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将带来竞争规则、管理方式、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变化,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数字技术通过对产业、空间、主体、资源的赋能和外溢效应,激发乡村产业内生发展动力,为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形成相对丰富的数字技术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的模式,比如美国的精准农业、韩国的信息化乡村、德国的智慧农业等。近十多年来,我国数字技术不断向农村拓展,加速了数字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延长、优化并赋能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现阶段,乡村数字化在不同产业领域初步具备信息硬件设施、产业环节融通、市场发展空间、思维认识创新等基础,这为农业领域的全链条数字化,即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全产业链全环节数字化改造,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机遇和新发展空间。本文围绕数字化助推农业转型升级这一主题,系统阐述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振兴的应有之义与必要条件,而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对乡村产业转型能起到推动和引领作用,为我国早日实现乡村产业现代化发展和建成农业强国提供了新机遇。

  明晰农业全链条数字化的内涵,需先厘清农业产业链和农业数字化的含义。国内学者很早就从不同角度对农业产业链进行了界定,如左两军和张丽娟从供应链视角出发,认为农业产业链包括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是从农业资源到最终消费品各个重要环节及其环节关系的综合;王艺和王耀球从价值链角度将农业产业链分为辅助价值链、基本价值链和可拓展价值链;张满园和张学鹏从复合系统角度认为农业产业链是由产品链、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和契约链组成的系统。关于农业数字化,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工程院于1997年提出“数字农业”的概念,主要指通过数字技术改造农业。经过多年发展,农业数字化已成为世界各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国内学者将农业数字化定义为,以农业大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并运用于产业链各环节中,对农业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模拟、检测、判断、预测。数字技术的应用和组织的深刻变革是农业数字化的两个显著特征。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数字化逐渐从传统农业生产体系拓展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服务等各个领域。

  随着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农业全产业链各环节进行着数字化变革。有学者尝试将数字化与农业全产业链结合,认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是以数字化农业生产为核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把农业产业链上中下游联结起来,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本文根据学者们对农业产业链和农业数字化的定义,结合数字技术发展特征,将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定义为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过程,换言之,是指农业领域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数字化改造过程。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是农业数字化向产业链更深层次发展的结果,所呈现的特征比农业数字化特征更具针对性,主要表现为链式关联性、数据集成性和主体协同性。

  一是链式关联性。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改造与发展建立在全链条各环节数字化发展的基础之上,要求打通产业链上各环节的信息堵点和连接障碍,以推动全链条数字化改造与发展。经数字化改造后的农业全链条各环节的信息、利益、决策等之间的关联性进一步加强,整体关联效应也得以增强。

  二是数据集成性。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具有潜在数据集成效应,通过建立或者依托大数据平台收集全链条各环节的相关数据,形成了远胜于传统链式环节的数据分析能力,有利于对产业链发展进行整体研判。而且,乡村产业转型按照“固链、补链、延链、强链”的思路,突出集群成链,数字技术的应用增强了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环节到抓体系的能力,提升了产业链整体数字化规模效应。

  三是主体协同性。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拓展了产业链主体资源,也增强了链主效应,即链主企业(头部企业)知晓链条上各环节的强项和弱项,促进了产业链上各环节主体的分工协同,不同主体从“单打独斗”走向“抱团发展”,进一步解决了农业产业链完整性有限、连接紧密度低等问题。

  数字技术在我国乡村经济各领域迅速发展,并日益成为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手段。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是数字时代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支撑。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是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其作用机理主要体现在改善农业全产业链的生产效率、产业结构、产品新市场、主体协同分工等方面。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使得“看不见的技术”与“看得见的产业链”深度结合,提升了农业全产业链的生产效率。围绕农业全产业链,线上合作模式将供应、采购、物流、经营、管理、服务等关键环节串联起来,构建并优化了农产品全链条数字化运营体系。在供应端,农产品的生产、采摘、运输、销售、配送全链条过程数字化,有效实现了农产品全程追溯监管成本降低,以及全链条闭环式安全管控。在销售端,互联网平台将线上平台资源整合优势与线下客户渠道资源融合打通,增强了农产品与消费者偏好匹配度。这种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数字化资源整合模式极大促进了农业全产业链整体经营效率提升。

  乡村产业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产业门类不全,结构普遍单一,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低,这导致乡村产业链延伸有限、产品附加值低、产业竞争力弱。数字技术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供了新模式。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改造升级,增强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消费和产能布局监测分析的数字赋能效应,也增强了整体性市场研判能力,有利于引导农业从业者优化种植结构,实现供需匹配,防止“谷贱伤农”再现。同时,融合式发展是数字经济条件下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发展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向技术融合、产品融合和市场融合深度发展,纵向上促使农业从单一种养向种养、深加工、销售全链条延伸融合,横向上促使“农业+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融合式发展,推动产加储运销一条龙、食宿游购娱一体化发展。在数字技术赋能下,传统产业也逐渐突破传统经营模式,产生了“数字农场管理”“数字农业旅游”“数字农业工厂”“智慧生态农场”等新经营模式。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有利于打通农业全产业链条上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主要环节的信息壁垒,增加链条上的产品供需匹配度和交易互动频率。一方面,增强消费者与生产者的联系,拓展农业产业参与范围、产品种类和销售规模。特别是,大电商平台和大物流体系的整合,发挥了“长尾效应”,使得地处偏远农村、品种独特、产量规模小、销售成本高的农产品有机会销售到城市大市场,有效拓展了小农户农业的发展机会和前景。另一方面,加速新技术与新产业融合,增加产品新销售渠道。比如,网络直播技术与网红产业结合,促使“农产品直播带货”成为农村产业开拓市场的新途径。这为高质量农产品被有心消费者发现和认可创造了机会,也为发展生态农业和品牌农业提供了新市场空间。此外,农业数字化也推动了我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跨境电商平台利用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挖掘消费者,在海外农产品推广、跨境支付、供应链管理与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链条数字化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和缩短农产品从产地、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出口到海外消费者餐桌的时间。

  良性的产业主体协同分工是产业链整体升级的基础,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增强了产业链上各主体的联系与合作。农业全链条数字化通过聚焦全产业链发展,发挥各环节经营主体的比较优势,推动不同经营主体分工与合作。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的链式发展特征,使得各链条上的企业数字化改造既促进自身转型升级,又推动与其他关联企业主体的数字联动,最后产生集群成链数字化效应,农业产业链各主体的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得以提高。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过程中,链主企业一般是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起到引领作用,形成“龙头企业数字化+”合作分工模式,以整合各链条数字资源,取长补短、协同发展、共抗风险。

  农业全产业链数字要素和技术的积累、数字平台和企业主体的创新发展、国家建设农业强国的政策导向,为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支持。

  在国家对“三农”的长期重视与资源投入下,农业发展基础要素积累日益深厚。一是资源要素不断集聚。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进一步打通了要素双向流动的制度通道,促进了乡村资源要素的积累和集聚。二是农业基础科学研发实力日益增强,与农业相关的生态学、土壤学、农学、地理学、植物生理学等学科布局日益完善,分布在不同省域的科研院所为农业转型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指导。三是数字技术快速迭代,大数据、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空间信息等数字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为农业转型提供了科学支撑,数据作为发展要素的重要性和价值不断凸显。

  农业数字化发展和产业链数字整合,催生并推动了大数据平台的发展。为满足产业链各环节需求,各类大数据系统被研发,智慧农业系统、云计算系统、农业大数据系统、农业监测系统等,有效促进了农业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比如,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收集农业土壤、生长、气象、水分等相关数据,进行农业环境资源监测,提升农业田间管理科学性和效率。随着农业全链条数字化的信息壁垒打通,各环节大数据系统之间的联动效应逐渐形成并发挥作用。又如,电商平台数据系统和农业资源环境数据系统进行相关数据共享和分析,能够为农产品期货交易提供有效的估值参考,推动农产品交易。

  企业家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践主体,其创新精神影响着农业新产品生产、新技术采纳、新市场开拓、新模式探索等。农业产业化发展催生了一大批农业企业家群体,他们拥有丰富的创业经验、市场拓展敏锐度和新项目开发能力,对农业数字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持开放态度。同时,政府鼓励城市资本下乡和培育龙头企业,引导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链,让农业企业家有了发挥创新创业才干的平台。一些大的龙头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有条件有动力组织人才和资源进行基础研发和数字技术积累,推动农业关键领域技术从0到1的创新突破,引领农业转型升级。

  当下,建设农业强国是实现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关键一步,而发展数字农业是我国农业在数字经济时代进行追赶乃至“弯道超车”、加快建成农业强国的重要努力方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乡村数字产业振兴高度重视,积极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乡村数字产业发展政策环境。2018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农业。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打造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2020年印发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指出,“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把握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探索中国特色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模式”。2021年,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架构。2022年1月,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对数字乡村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中央对建设数字中国作出战略布局,提出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助推乡村产业转型的实质是以数字知识为关键生产要素、以信息网络为载体、以数字技术为推动力,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产业体系的组织变革、技术变革和效率变革。最为典型的农业数字化转型就是利用数字经济理念,发挥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数字技术与土地、劳动力、资本、信息等资源要素以及农学、植物生理学、地理学、土壤学等基础学科知识有机结合,将形成的数字信息作为新生产要素与农业生产相融合,创新农业产业新发展模式。由此,基于农业数字化特征,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链上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环节深度融合,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进而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其转型路径如图1所示。

  数据驱动是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增强了数字农业平台的信息资源集成和农业生产全程控制,通过发挥技术创新、大数据分享的乘数效应和溢出效应,促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农业整体生产效率。

  数字技术能够增加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有助于推动农业生产向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提升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前、产中、产后不同阶段的数字化水平,推动了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在产前阶段,运用遥感、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等技术,科学分析并评估土壤成分和肥力,分析灌溉用水供求状况,鉴定种子品质,指导农民对土地、水资源、种子等生产要素进行科学配置,实现精准播种、合理施肥和高效灌溉,促进农业生产节本降耗提效、农产品优质高产、农业效益倍增。在产中阶段,生产者可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环境监测,借助传感器和图像识别技术远程查看农作物生长信息,优化田间管理;农业物联网、智能农机装备的应用促进了精准高效农业发展;农业机器人能自动识别杂草,提高除草效率;自主作业系统提高了粮食收割和水果采摘效率。在产后阶段,可利用数字技术检测农产品售前品质,分析农产品市场行情,优化物流配送路径。

  数字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运用,比如,天上遥感卫星、地面智能农机和地下传感设施构建的“天空地”一体化信息感知网络,为智慧农场、智能车间、智慧管理等智慧农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基础技术支撑和保障。以设施农业为代表的智慧农业是生物、工程、信息、网络等技术的高度集成,数字技术的使用有利于提升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生产智能化和集约化水平。同时,农业企业和农业科技公司是农业数字化升级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推动农业数字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发展。比如,在大型养殖企业中,猪脸识别、红外线成像、体温监测追踪等技术的应用,能够实时获取猪只的健康、体重、饮食、体温等成长过程信息数据,并通过模型分析,优化养殖管理措施。又如,浙江绿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农智云系统帮助大棚进行设备、人员、农资、销售、财务等数字化改造和全过程管理,实现大棚温度控制、灌溉施肥、积温监测等实时管理,并依托北斗差分站、5G技术等进行数字化农事操作,促进了大棚的自动化管理。此外,农业生产受到自然、市场和社会因素影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信息不对称,农业生产者往往难以有效应对农业生产风险。随着农业生产要素数据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不断积累,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和分析有助于降低农业生产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升风险控制效率。

  数字技术具有高渗透性和倍增性,对传统产业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全链条式改造,尤其对产业经营业态创新有着重要影响,通过赋能市场主体在生产、流通、服务等领域不断创新经营,形成多元开放的新经营业态。在改变农业经营理念和模式的同时,促生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此提升农业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和精细化水平。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增强了数字技术从消费端向生产端延伸的渗透性,推动传统农业经营向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方向深度转型,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信息资源和知识资源密集型的农业生产方式能够加深产业布局的组织化程度,畅通经营流通体系,提高农产品的数字化收益。互联网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将产品信息传递给真正需要的消费者群体。农业全链条数字化通过市场传导机制和赋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型。随着数字农业深度发展并应用于农业产业链全环节,生产者根据互联网数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产品生产和供给计划,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解决农业供给与需求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同时,农业生产者可借助智能技术全方位了解消费者,实现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与农业供给精准、高效对接。消费者也可以借助数字化视频技术跟踪农业生产全过程,掌握农产品的品质信息,从而更好地推动农业生产者产品供给由“量”到“质”的转变。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加速了农业经营从传统的供应商模式转变为集生产者、消费者和经销商在内的生态集群,生产者和消费者在互动中增进利益联结,乃至建立利益共同体。互联网企业积极向线下渗透,传统农业企业也积极向线上转型。农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打破了产业边界和空间束缚,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比如,农业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往往涉及农业的生产、加工、运输、品牌设计、电商直播等多个产业环节。数字化营销模式加速了农产品信息在生产者和消费之间的传播速度,在时间和空间上降低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沟通成本,拓展了消费群体范围,拉动了潜在消费内需市场,拓宽了产品销售渠道。农业全链条数字化也促进了信息要素在城乡间流动,有助于推动建立良性互补的内循环式城乡市场。近些年农村电商和直播平台的发展加速了“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同时,强调消费者体验成为众多农业经营者所考虑的内容,生产者从中分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以扩大农业市场规模,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有利于农业生产和产品市场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农业经营业态不断创新迭代。近些年,数字经济经营业态创新呈现爆发式增长,“互联网+”农业新业态不断出现,农业数字化发展孕育出订单农业、直播电商、网红带货、社区团购、订单众筹等新经营业态,丰富了创意农业、认养农业、功能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的经营模式和创新空间,延伸了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推动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推动农业数字管理系统发展为集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于一体的管理和应用系统,其中涉及种养殖、加工、流通、销售等诸多环节管理的数字化改造与升级。这主要体现在管理方式创新、优化供需联结和产品追溯体系创新等方面。

  农业管理数字系统构建有助于减少农业生产对劳动力和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的依赖。农业生产者利用现代化技术全面搜集病虫害、杂草、温度、光照强度以及土壤湿度等多方面的数据,通过分类整理、深入挖掘,为农业经济管理环节提供数据支持。农业管理人员可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策略,优化农业种植结构,科学分析农业要素配置,精准对接农作物生长,提升农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进行灾害预防,以形成有效的农业管理。同时,互联网平台将农业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等不同主体有效联结,有助于推动农产品产供销的通畅和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保障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有机衔接。政府部门则依托互联网平台提升管理和监管水平,有效应对农业领域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等问题,保障农业安全。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释放了农业生产和消费的经济活力,增强了农产品供给端与需求端的联系,降低了产、运、供、销等环节的流通成本,这主要表现为减少流通环节、缩短流通时间、降低流通损耗。一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在农产品供需两端,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载体,有效发挥了供需匹配的集散功能。交易双方可依托电子商务平台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息搜寻成本,缩减中间商层级,减少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二是缩短农产品流通时间。农产品流通业全触点、全渠道、全场景、全客群的数字化转型极大缩短了农产品流通时间。经过数字化改造的仓储物流中心、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拍卖市场等,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功能提升了农产品流通效率。三是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农产品具有易变质和易腐坏特点,在储藏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腐烂,损耗极大,这与我国冷链仓储物流技术发展缓慢有关。而全链条数字化增强了冷链仓储物流与上下游产业的信息联结,有利于科学分析冷链物流的产品信息、冷库信息、车辆信息、路线信息等,实现农产品冷链物流供应链资源优化配置和一体化发展。

  在农业管理数字化转型中,最重要的应用之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流程数字化(见图2)。数字技术赋能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了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可追溯,增强了产品安全的可控性和消费的匹配性,从而倒逼农产品的生产质量改进和生产效率提高。比如,托普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是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和查询平台,以追溯到责任主体为基本要求。该系统根据“一物一码”的标准确立农产品的身份标识,准确记录从种植管理、生产、加工、包装、流通、仓储、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信息,为消费者提供透明的全产业链环节的产品信息,也为政府部门提供监督、管理、监测和决策的依据。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增强了不同农业服务主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协作共享、业务协同,为农业服务供给从封闭低效向跨部门、跨层级和跨区域的协同高效转变提供技术支持。农业服务数字化转型有利于打破“九龙治水”的服务格局,促进服务资源的整合和高效利用。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增强了农业全产业链上的农业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资源之间的联结,推动形成立体型、复合式、网络化的服务形态。特别是,农业大数据分析平台为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农业管理水平低、技术落后的状况,农业物联网智能服务平台为农业从业者提供了农作物科学种植、病虫害防治、远程管理等方面的数字化服务,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安全。比如,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大数据中心平台、农业应急指挥系统、农产品价格行情监测与服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等大数据平台,有力推动了农业服务数字化发展。又如,重庆市璧山区打造的数字化农业服务平台拥有测土配方施肥、土地流转信息、病虫害防治、惠农政策查询等多个功能板块,农民足不出户就可全方位了解农业生产的基本信息,查询所需的农业技术服务知识。

  随着智慧农业探索的不断深入,各种智能设备和数字技术也被不断应用到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中,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智慧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而帮助农民提升产品质量和增加收入。比如,广西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耘策农业大数据平台,通过建立智能物联网设备网络,对管辖区域内的气象、病虫害、服务使用分布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实现异常气象预警、病虫害爆发趋势预测。农业从业者可利用智能手机随时获取气象监测、病虫害识别、用药指导、个性化农技指导等服务,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同时,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对农业生产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优化生产服务决策。

  随着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发展不断深化,推动了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与此同时,农业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数字人才缺乏、农业数字化应用不足、农业产业链主体协同分工不足等问题依然影响着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的广度和深度。

  目前,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显著的工农和城乡差距,制约着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助推乡村产业升级的进度和程度。一是相较于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的数字化基础设施较为薄弱。5G高速传输、天基农业物联网、智能机器人等农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起步晚、发展慢,农业大数据国家标准、数据中心建设水平较工业领域薄弱,这使得相关的农业大数据获取、数据建模、数据计算、数据决策等能力难以满足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需求,加大了农业领域数字资源整合难度。二是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滞后于城市。这主要表现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小、建设内容少、数字基础设施利用率低、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度较低。特别地,农村网络带宽不够、信号不稳定等问题依然存在,限制了数字技术向农业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渗透,阻碍了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

  在农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农业全产业链上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数字化既需要懂信息技术的人才,又需要熟悉农业和农村的人才。但是,目前懂数字技术、懂农业、懂农村的综合型数字人才相当缺乏,人才需求的“复合型”和农民数字技能的匮乏给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导致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成本普遍较高、数字技术应用推广难度大、信息壁垒破除有限,制约了农村互联网的普及与应用。农业数字人才缺乏与农村年轻人口大量外流有关。农村人口大规模外流,尤其是青年人才流失,留守群体受教育程度一般较低,在接受数字技术方面显得保守,甚至可能排斥使用,延缓了数字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速度。

  我国农业数字化建设起步晚,农业数字化成果积累有限,农业数字科研成果不多。整体而言,我国农业软件系统、传感器、智能农机装备的设计、加工、制造、研发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农业领域的农机装备传感器、农机自动作业与精准作业、农机智能运维管理等基础装备技术发展相对滞后,导致我国数字农业科研成果缺乏市场竞争力。比如,我国目前自主研发的农业传感器数量不到世界的10%,其可靠性、稳定性、精准度等性能指标也不佳。同时,我国农业分散且经营粗放、地区农业资源差异大、数据采集人员不足、农民信息化应用技能不高,加大了农业数据采集的难度和复杂度,最终不利于农业大数据采集和集成应用效率提升,影响了农业数字化基础性研究的推进。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涉及政府、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等主体。由于我国农业数据来源相对分散和单一,各类主体间涉农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安全等标准体系不统一,增加了相关部门、企业、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协同分工的难度,导致农业产业链上不同来源的大数据难以有效融合。农业全链条数字化的“集群成链”“数据集成”“规模创新”效应难以有效发挥,减缓了赋能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的速度。

  农业全链条数字化是农业数字化发展的新方向,对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深化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发展,需破除其发展阻碍和夯实发展基础,重点需要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数字化集成应用、多主体协同等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以创造良好的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环境。

  一是补齐农业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短板,缩小城乡之间和工农之间的“数字鸿沟”。一方面,继续提高宽带、移动互联网、农业物联网等信息基础工程在乡村的覆盖率,推动网络提速降费,提高农业数据指导农业生产种植的效率,并在基础条件好的乡村优先布局5G基站、数据中心、云计算等现代农业数字基础设施,以促进农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另一方面,建立乡村一体化观测网络和数据采集体系,全方位、多维度构建包括乡村自然资源、土地资源、集体资产等多项内容的乡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

  二是提高农业数字基础设施利用效率。除了要持续扩大网络覆盖面积、提升数据采集传输速度、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外,还要创新农业数字产品,提升农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相互促进和支撑的能力,最终为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保障。此外,政府要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农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主体投入保障机制与数字技术应用制度,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增加数字技术元素。

  一是加强乡村数字化人才培养。重视乡村数字化人才培养,支持和鼓励高校、职业学院等各类大中型院校开设物联网、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大力培育数字化人才,为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强有力的数字人才支撑。特别是,要对农业经营体系中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数字技术需求进行分类,并因类施策,开发相应课程培训方案,以重点提升其数字化素养和水平。

  二是健全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人才梯队培养体系。鼓励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科技人员等返乡创业,以壮大数字技术在农业产业领域的创新与扩散力量。开展面向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全过程数字化技术服务。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整合各种渠道培训资源,采用远程教育、专家授课、网络课程等多种培训形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针对性数字技术培训,提高其数字化应用能力。在有条件的农业院校开设数字农业课程,整合计算机、农业、经济、管理等学科资源,培养和储备新一代农业数字经营和管理人才。

  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推动数据感知与获取、数据处理与分析等方面实现突破,重点支持智慧农业技术装备研发,开发自动化精准化作业、传感监测器、农业生产管理远程控制等智能装备,通过智能技术和装备研发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环节的智能化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推广运用,尤其是成熟技术的应用。

  二是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完善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相应要素的数据标准体系,并开发大数据共享管理平台,推动农业基础数据的整合共享。通过农业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实现农业管理数字化升级发展。推动大数据平台与现有系统对接集成,将农业农村资源数字化导入更高层级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实现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

  一是发挥农业产业链上多主体联动效用,增强数字化发展整体水平。农业数字化转型是整个行业、领域、体系、社会的整体性转型,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政府应科学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规划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并进一步明晰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的分工。尤其是企业数字化转型普遍所需的大型数据中心、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公共基础设施,亟须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规划布局,由央企或大型民企肩负“四梁八柱”的建设任务,以便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撑。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优化当地农业资源要素布局,全方位掌握农业行情变化,不断完善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采集重要农产品生产、流通、交易等数据信息,形成农产品大数据库;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农业数字化发展水平。

  二是明确农业产业链上多主体间分工,建立有利于数字化发展的高效协同机制。政府部门、技术公司、农业企业、合作社、高校及研究机构等主体在数字农业建设中应进一步明确分工,建立有效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服务合力。要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物流企业、农产品电商平台、农村电商产业联盟的合作,以更好依托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发展农产品电商经营,提升向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能力。同时,地方政府在数字产业结构方面进行战略性调整,积极创新土地制度供给和数字金融服务,引导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支持“链主”型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更好通过数字技术创新引领地方农业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延伸发展。